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2357P/2024-08620 分        类 他山之石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3-2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苏州完成首笔持外国人永居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业务
发布日期:2024-03-27 发布日期:2024-03-2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不动产登记领域便利化应用的决策部署,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施策并按要求在登记系统中证件类型增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选项,主动与多部门对接,完成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及双证一致性核查接口的接入工作,支持新版、旧版永居证兼容并用,不断提升外籍人员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质效。

“这真是方便又快捷!今天我已经领到证书了,谢谢你们。”在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德国籍梅先生正向窗口工作人员连声感谢。

据了解,前不久梅先生持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家人来到登记大厅窗口办理过户手续,因工作原因急于返德,梅先生的神情中满是焦虑。了解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办件材料、核实身份信息并审核无误后立即为梅先生完成了后续登记流程。

全面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应用,使得外籍人员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除永居证外无需再额外提供护照等辅助证件,省去了翻译等繁琐手续,有效提升办事便利度。

下一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推动窗口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永居证的应用要求和登记程序,提高使用永居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持续完善“线上苏小登·苏州苏易登” PC、APP、自助服务终端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永居证在网上申请、线上信息核验等场景的应用,全面提升外籍人员办事满意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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