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2357P/2024-08653 分        类 他山之石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3-2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 “揭榜挂帅”创新提升事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3-28 发布日期:2024-03-2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事项名称

开展水流、探明储量矿产资源自然资源确权登簿。

二、事项概要

日照市建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文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了《日照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工作标准(试行)》,明确了各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要点、方式,同时选取“沙墩河”作为试点项目,完成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并公告登簿,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做法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印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创新提升“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推进工作开展,主要采取了四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日照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文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交流相关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工作。

(二)制定标准规范,保障审核质量。全面梳理国家、省级、市级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编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内部学习资料》,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业务培训。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区县局提出制定审核工作标准的意见建议,再由市局汇总、调研后形成初稿,最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经讨论无异议后,印发《日照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工作标准(试行)》,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选取试点项目,积累实践经验。综合考虑水流自然资源的总长度、跨区域等因素,选取日照市“沙墩河”作为试点项目。根据审核工作标准,由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预审地籍调查成果后发起审核,市局其他8个业务科室进行内部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文中心等5个部门进行外部审核,最后由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汇总意见、完善成果并报市局审定通过。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总结经验,适时向各区县进行推广应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日照市自然环境多样,自然资源总量庞大、种类丰富,要全面摸清自然资源产权“家底”,除了要做好细致而庞杂的专业性工作,更要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宣传工作。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服务活动,走进社区、街道、广场等地方,尤其是在自然资源所在地,积极宣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意义、政策法规以及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取得成效和应用推广

(一)建立了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日照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经充分对接沟通,建立了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各部门均能积极响应、准时参加,及时汇报工作进展,讨论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核标准。经过集思广益和部门联动,制定了《日照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工作标准(试行)》。在审核工作标准中,首先介绍了适用范围、工作依据;然后阐述了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和审核平台;最后明确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审核流程、审核分工。经试点项目实践证明,各部门依据审核工作标准可以很好地完成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事项。

(三)推进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进程。登记审核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需要对涉及本部门的事项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高标准完成了“沙墩河”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的审核工作,并最终实现公告、登簿,标志着日照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发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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