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83788488573T/2024-08803 分        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丨稳岗扩岗和优化用工服务领域专家解读有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4-03-29 发布日期:2024-03-29 信息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关于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底设立,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专项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扩大就业的政策性贷款。今年初,我厅印发《山东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从适用对象、贷款政策、办理流程、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对推动专项贷款实施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配套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进实施工作的函》,第一时间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送上“真金白银”的政策扶持。

(一)支持范围。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等。申请贷款企业原则上应成立1年以上、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贷款政策。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可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三)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中国银行按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如果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企业名单的,由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主动对接、提供授信评审放贷服务。

二、关于降低社保费率

2017年,国家开始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18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此后,人社部会同有关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连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缴费成本222.5亿元,惠及企业98.6万户。目前,降低两项社保费率政策执行截止期限为2023年4月30日,正在实施过程中。这项政策4月30日以后是否延续实施,国务院尚未研究确定。国务院研究确定后,我省将及时抓好贯彻落实。

三、关于优化用工服务

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直把保障和服务企业用工作为稳就业、促发展的重要任务,设立用工服务专员,建立企业缺工响应机制,及时为企业解决缺工问题。第二批政策清单提出“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内容:一是执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定期公开发布制度。我们将依托全省2600余名用工服务专员,深入走访了解全省3.3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求的职业(工种)名称、技能等级、需求人数等信息,分析形成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每季度集中发布,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二是建立“用工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培养”一体化服务体系。根据对企业用工调查、监测等情况,确定重点服务企业清单和用工需求清单,发挥用工服务专员作用,综合采取专场招聘、劳务协作、顶岗实习、共享用工等方式,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同时,统筹运用各种资源,加强目录与职业培训、评价鉴定协调联动,优化人才培养机制,为企业培养输送紧缺急需的人才。三是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召开1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一季度,重点抓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目前全省已举办专场招聘会1165场,2.98万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03.79万人次,参加求职者102.86万人次。下步,我们将接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深化东西劳务协作,满足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四是将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人民群众防治用药需求增大,人社部门及时与工信等部门对接,专门印发通知,将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生产资质、可连续生产的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清单,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用工服务,保障各类医疗物资生产和供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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