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1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省局《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未经营企业的通知》(鲁市监信函〔2020〕216号)《济宁市经营主体强制退出实施方案(试行)》(济市监字〔2023〕76号)要求,我局拟对具有以下情况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一)连续两年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因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六个月内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申请移出的;

(三)税务登记状态处于非正常满两年,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强制退出标记的其他情形。

请存在以上行为的邹城百岩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275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年度报告并到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到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销登记。对逾期未办理补报年度报告或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本局将依法作出强制退出标记决定。

联系电话:0537-5213049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退出标记企业名单.xls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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