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4117N/2024-09523 分        类 预警及应对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济宁市气象台于4月22日16时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受高空冷涡影响,预计23日凌晨到上午,我市有一次强对流天气过程,伴有雷电和7~9级雷雨阵风。此次强对流气过程影响范围广,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雷电和大风冰雹等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短临监测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

二是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临时搭建物、广告牌等的隐患排查,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针对大风雷电天气,强化火源管控,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林区巡查,细化实化应急预案,做好灭火准备。

是强化生产安全措施。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灾害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采取防风防雹加固措施,加大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力度,特别是易受低温潮湿影响的设施设备,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是注意交通安全。加强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必要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

六是加强水上安全防控。加强水上安全动态监管,加强沿湖地区风浪防范,严格执行有关防范制度,及时通知出航渔船就近回港避风、人员上岸。

七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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