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4-09889 分        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2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食品采购、聚餐等食品相关消费将呈阶段性增长,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一、选购食品重质量。购买食品时,一是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二是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三是查看外包装,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四是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购买冷藏冷冻食品时查看贮存条件,不购买不按温度要求销售的食品,防止购买腐败变质食品。

 

二、外出就餐多留心。一是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二是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三是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四是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三、网络订餐要谨慎。一是在关注菜品评价时,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二是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配送时间;三是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四是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五是按照个人食量点餐,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四、居家聚餐有讲究。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采购食品和原料,适量采购,合理储存。菜肴烹制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生食蔬果清洗干净,避免网购凉菜、生食等高风险食品。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树立饮食新风尚。科学饮食,文明消费,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注意膳食平衡,荤素搭配,切忌酗酒、暴饮暴食。聚餐时提倡采取分餐制,鼓励使用公勺公筷。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正确合理选购采摘野菜;不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刀鲚”“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

 

六、维权意识需增强。在购买食品或者餐饮消费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单据、发票等有效凭证。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七、其他事项:一是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禁加工、销售、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二是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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