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82C/2024-10403 | 分 类 | 他山之石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趋势和农村困境儿童需要关爱的现状,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通过建机制、强设施、抓示范、促服务,持续为农村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用心用情用力提升农村“一老一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乡村振兴提供助力。
健全工作机制。宝鸡市民政局印发《推进“一老一小”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着力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印发《宝鸡市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办法》,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孤困儿童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提升服务质效。2023年,宝鸡市民政局通过实施乡村建设项目,完成8所农村敬老院护理型床位、适老化、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改造提升项目,建成15所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争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657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56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宝鸡市完成86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在千阳县城关镇西关社区、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新建两家“儿童之家”;推进“公益福彩·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各项保障资金,全市229名孤儿、4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7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等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业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示范引领。宝鸡市20所农村敬老院中,有16所被评定为三星级养老机构,1所被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全市114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中,二类院有544个,三类院597个,为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千阳县和陇县2023年被命名为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
宝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将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更加科学精准,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农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