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14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省、济宁市政务公开开展定期检查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室按照《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结合济宁市近期反馈的抽查情况,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检查情况

政务公开主要检查了各部门、各镇街子网站和政府网站法定公开栏目及专题专栏的更新情况,互动交流平台依申请公开受理与答复情况及网站发布信息规范性情况。

(一)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1、部门工作动态更新情况。部分单位一季度出现部门网站工作动态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问题。(涉及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大束镇、郭里镇)

2、专题页内容更新情况。①医疗卫生专题页中,需及时更新政策信息、医疗资源配置、健康科普各栏目信息。(责任单位:卫健局)

②义务教育专题页中,教育概况栏目下2023年邹城市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未更新。(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局)

③文化和旅游专题页,公共文化、旅游领域各栏目更新均不及时,请分管领导予以重视,督促专职人员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局)

④食品药品专题页,需及时更新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检查结果、健康科普各栏目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⑤社会救助专题页中,部分已经宣布废止、失效的救助政策未标注有效性或及时撤稿, 如民发〔2012〕220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责任单位:民政局)

⑥公共监管专题页中,市场监管栏目下食品药品抽检超过3个月未更新信息。(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⑦财政信息专题页中,财政运行数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更新不及时。济宁市政府办检测网站下发通报发现较多单位“财政预算”未更新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局)

⑧稳岗就业专题页中,就业服务信息栏目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信息更新不及时,需实时更新内容。(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⑨部门会议方面,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季度未更新,卫生健康局缺少一图速读。(涉及单位: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⑩栏目发布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栏目发布政策文件信息,文化和旅游局在部门会议栏目发布新闻发布会内容,需注意发布规范。(涉及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

其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专题页更新情况较好。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与答复情况

全市第一季度通过济宁市互动交流平台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7件,所有单位均已受理并按时答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坚决杜绝不答复、晚答复、乱答复情况,答复文书要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附件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文书),积极做好迎接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模拟暗访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制度,切实提升协查回函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省政府办公厅及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已将协查回函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凡出现协查回函严重超时,或因回函内容不准确造成政府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在该单位年度考核评估成绩中,直接扣除相应的分数。请各单位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内容准确、及时高效”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助调查工作(附件2:协助调查函的回复格式),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网站发布信息规范性检查情况

1、各单位新闻稿编写发布时一定仔细审阅检查,杜绝错别字现象,使用正确表述用语,提高稿件写作能力。各单位在部门子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时,后台操作页面要注意选择“智能提取”,否则网站头条新闻无法获取新闻稿摘要信息而出现首页空白。存在问题单位: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经济开发区、峄山镇、香城镇、城前镇、田黄镇、中心店镇、郭里镇、千泉街道。以下单位首页要闻需更新至2024年:残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中心店镇、石墙镇、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山街道。

2、信息公开页面编辑时需清除粘贴文字稿件自带格式,使用系统默认字体,建议使用一键排版、自动缩进等功能。同时,注意首行缩进两格,落款位置居右下等细节问题,发布前要预览查看正文格式是否整齐美观。

(四)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目前,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全市政务新媒体有11个,其中,微博1个,微信公众号(订阅号)9个,抖音账号1个。本季度主要检查政务新媒体备案、发布更新、内容表述、栏目设置等情况,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设置互动交流栏目。

二、相关要求

(一)定期更新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及专题专栏。各单位要根据《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中具体细则及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更新。因去年按照上级要求新增细化了较多政务公开专题页,各单位除了维护本单位网站外,还要同时更新本单位所负责的专题页栏目信息,工作动态类2周一更新,活动信息类每月一更新,科普常识类每季度一更新,政策制度、办事指南类每年一更新,一定不能出现空白栏目。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并对本部门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做到经常性信息定期发布,阶段性信息按时发布,临时性信息随时发布,过期及失效信息及时删除或变更。不得在网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泄露国家秘密、涉密文件、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如涉及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要进行消敏处理。

(三)加强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和创新意识。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继续采用加减分制考核方式(满分10分)实行动态化管理,如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济宁市政府办公室检查中被发现问题的部门,在本市年底数字政府考核中将依次扣除5分、3分、1分,我市通报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部门每次扣除0.5分。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有创新亮点、投稿发表等表现良好的部门将根据发表平台给予3-5分加分。请各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创新亮点,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稿件。

(四)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各单位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切实履行好政策解读主体责任,高质量起草解读材料,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公开。对于重要政策性文件,可组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评论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

上述通报中提到的问题,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问题整改报告务必于5月17日前发送至政务公开办邮箱zcszfzwb@163.com,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通报至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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