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4XU/2024-11797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潘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区域和住宅小区内增设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建设公共充电站119座,公共充电桩1087个(含充电枪1388只),其中直流充电桩229个、交流充电桩858个,公共充电桩联网率达到90.16%。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在济宁市排名第二,联网率在济宁市排名第一。
2024年济宁市能源局下达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任务为440个(按枪数算),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网数据为准,截止至目前我市已新建联网294个,任务完成率超6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我市充电桩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主管部门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工作。2019年3月,我市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邹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25年)》,2024年3月26日,我局牵头召开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推进工作会议,委托正方万邦公司修订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二是加强考核调度。济宁市2024年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民生实事之一,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高规格推进该项工作,我市按照济宁模式,向各镇街下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标,并考核通报排名,推动各镇街全面排查辖区已建成未联网充电桩尽快接入省平台,确保做到应接尽接。
三是抓好对上争取。通过积极对上争取116万元省财政奖补资金,在全市各镇驻地、学校、卫生院规划了25个充电站,191个充电桩,目前每周调度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设完成联网。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推动重点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局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根据省、济宁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安排,与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居民小区、公交场站、景区、大型超市、学校、医院、机关办公区等区域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全市2024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二是压实镇街责任,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济宁模式,向各镇街下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标,并考核通报排名,推动各镇街通过协调场地、招引运营商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签发人:王勇
联系人:宋维刚、魏田
联系电话:5257218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