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82C/2024-10439 | 分 类 | 他山之石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4年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要求“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扩大服务供给,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农村老年人的空巢化、独居化、高龄化现象较为明显,老人子女分开居住,子女异地发展,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照顾需求,家庭承担老年人照料的能力逐渐减弱。
二是农村经济相对滞后,就业机会较少,而农村老年人从事的工作通常是体力劳动或简单重复性种植养殖劳动,劳动力价值有限,收入水平低,同时种植养殖业受天气自然环境影响较大,造成总体收入不稳定。另外少子化以及子女移居城市等导致农村劳动力减少,农业生产效率低,农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农业收入降低,越发加重了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体养老金水平较低,难以有效发挥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
四是农村地区相对城市而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完善,农村养老载体数量不足,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低,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缺乏,缺少必要的康复器材、娱乐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硬件,难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五是农村老年人养老观念转变缓慢,自主购买养老服务的理念匮乏,“能省钱就省钱,能免费则免费,一次管两顿,两顿并一顿”的想法依然较为普遍,给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增加了难度。
综上所述,助餐成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的迫切需求。做好农村老年人助餐工作,保障农村老年人日常生活,切实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是各级党委政府急需做好的民生工作。要把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这项惠民实事做实、好事办好,聚焦高质量发展,应该做好六个“要”。
要翔实调研稳步试行。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特点,科学制订调研方案,通过问卷调研、上门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围绕空巢、高龄、独居老人,针对用餐意愿等方面,全面摸清底数。充分考虑老年人用餐意愿,选择居住相对集中、就餐人数较多的农村先行试点,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确保“先有再优”。对于需求特殊的个别老年人,通过延伸服务、互助服务等一人一策,保障其正常就餐。
要提升助餐保障水平。一是农村老年人助餐应当是以兜底保障加普惠养老为主,增加投入,专项预算,集中解决那些经济拮据、失能失智、做饭困难的老年人助餐问题,让他们“吃得规律、吃得健康、吃得热乎” 。二是对农村老年人助餐给予分层分类补助。为农村中特困、低保和因病致贫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就餐,全力保障,守好助老底线;为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公益低偿的就餐服务;为农村中收入相对较高的普通老年人采取合理收费。三是建立“财政经费保基础、集体经济能支持、公益慈善多募集”的助餐补贴机制。补贴政策因地制宜,避免“供方需方补贴绝对化、单面化”,充分考虑助餐质量、服务效率、获得体验、牵引作用、供需平衡等元素,切实解决农村老年群体由于支付能力不足导致的养老助餐服务需求不足问题,真正体现政府履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责任。
要聚焦助餐急需人群。农村迫切需要助餐服务的多为高龄、独居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最甚,同时还有偏远山村、征地留守、保留村等特殊情况。这部分老年人数量较少且居住分散,所在区域还存在地广人稀、路途遥远的情况,向他们提供助餐服务意味着较高的经济成本、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面对上述情况,政府应当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助餐点,考虑结合守望相助的睦邻传统,鼓励低偿等方式动员邻里之间提供助餐服务。同时因地制宜,优化设计配送路线,加大对养老助餐单位专项补贴力度,发挥村民互助、志愿服务的作用,解决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外出行动难、送餐路途远等关键问题。
要科学设置助餐点位。农村助餐点布局充分考虑城乡结合、动迁安置、人口规模、助餐需求、服务半径、出行安全等因素,合理规划,均衡布点,紧盯“15分钟服务圈”,整合农村社区服务资源,探索邻里互助、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鼓励村里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整合老村部、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闲置学校以及睦邻互助点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进行安全、消防和适老化改造,降低建设成本,建设农村老年人助餐点,就近提供服务,真正将老人们最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解决好。
要守住助餐安全底线。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知识面偏窄,营养健康及安全卫生意识偏低,各级政府更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农村老人助餐特点,完善老年助餐服务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支持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对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依法登记、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落实主体责任,最大可能消除机构建筑、消防、食品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严守助餐安全底线。
要尊重传统容错发展。推动农村老年人助餐工作,要客观看待农村社会包括动迁小区老人既有的传统文化和村社制度,融入孝善文化、乡愁文化等。农村老年人助餐工作实施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政府在做好监管的同时,也要给予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容错空间,避免出现一刀切、挫伤积极性等情况,坚持正面肯定,妥善引导,让老年人和服务者都舒心安心放心。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