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83788488573T/2024-10296 分        类 开办企业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5-2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开办企业|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发布日期:2024-05-27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八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审服字〔2021〕15

各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税务局

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2021628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

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高点定位、勇争一流、敢于担当、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瞄准“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推动济宁市开办企业指标走在同类参评城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流程再造,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1.提升办理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原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改造重塑相关业务系统,将企业开办合并为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登记1个环节,承诺1天,最快2小时办结。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升级线上“一网”、整合线下“一窗”,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统一发证。(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实现分时分次办理。协调省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丰富系统功能、提升智能化水平,减少人工干预,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实现各相关事项可自选式分时分次办理,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推动企业开办实现创新突破。(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丰富企业开办途径。优化“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模块,完善功能,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可办,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从电脑端拓展至智能移动终端。扩大“政银合作”覆盖面,企业和群众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推行“跨省通办”,打破企业开办地域限制。(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进一步争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为方便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就近登记,为2个外资企业数量达标的县(市、区)争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 全市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机构达到6个。加强对被授权局外资登记管理业务的指导,加大外资企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外商投资提供就近、快速、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准入准营流程,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1.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要求,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动全行业、全地区覆盖。全面实现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全面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让用时短、材料少、环节减、“一证准营”的好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依法作出承诺、严格履行承诺,同时依法加强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落实国家取消零售药品企业筹建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等的应用

1.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应用。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推动电子印章应用。对接公安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实体印章与电子印章同模同轨。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与免费电子印章。建设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无缝对接。完善并推广电子印章标准规范及应用场景。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印章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纸化申报。(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推广税务UKey及电子发票应用。免费发放并推行税务UKey。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做好普及指导及政策宣传,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1.落实证照分离改革部署。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取消许可、许可改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四种方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对改革后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对符合条件的事项有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一并办理相关备案并推送至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基本实现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信息共享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优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进落实市场主体住所承诺制改革,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规范承诺事项及“一照多址”行为,实行全省统一规范的住所申报承诺书,统一全市市场主体登记行为,规范异地代收代办跨省通办企业登记业务,防范虚假住所登记,提升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标准化和准确性。大力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工作,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和规范度,实现“双告知”的自动化、智能化推送,做好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有效衔接。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持续做好经营范围条目的申报,支持新兴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1.持续推进企业便捷退出。探索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完成注销,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制度,形成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便捷登记服务,打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强化对申请注销企业的政策指导,加强对简易注销政策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做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引导公众全面了解简易注销登记带来的便利和对应的责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措施。做好“僵尸企业”清理注销工作。(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行、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协同配合,提升工作效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原则,最大限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简并办理材料。开办企业指标各部门对各自环节的办理时间、信息推送与反馈情况负责,做好对上沟通协调、对下检查指导工作。重点解决政策把握不准、业务协同不够、数据共享不畅等问题,推动企业开办创新突破。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升企业开办体验感做好业务培训与指导。要逐项明确“一表填报”内容标准,强化对县市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条件、标准和规范,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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