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4-14448 分        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5-30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的提案(邹城市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30 发布日期:2024-05-30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邹农函〔2024〕第13号

齐军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们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案中客观的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近年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23年底,邹城市共有在营农民专业合作社1966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17个、市级示范社41个、县级示范社75个;家庭农场782家,家庭农场示范场46家,其中省级示范场6家,市级示范场22家,县级18家。各级示范主体对邹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等方式,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和实施。就邹城市来看,服务主体数量增加,服务环节不断拓展,服务面积也呈上升趋势。2022年中央拨付邹城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175.4万元,2023年210万元,2024年316万元。

一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和监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活动,共评选县级示范社23家,市级示范社5家,县级示范场11家,市级示范场3家,新评示范组织及时录入示范主体名录库。二是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组织监测工作,涉及监测的示范社共17家(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示范场2家。

二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促进主体农业生产能力提升。2023年,邹城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项目两个,一个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84万(中央资金),另一个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项目44万(济宁资金)。中央资金项目共扶持12个主体,济宁奖励资金项目共扶持10个主体,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示范主体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等。项目实施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体系,调整完善辅导员名录库。建立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对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进行辅导,人员具体构成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各行业部门业务人员、各镇街工作人员,其中镇街工作人员从镇街农经、农技、畜牧兽医、农机等涉农单位中确定。报送的辅导员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为示范社、示范场的民主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提供业务指导和扶持,全力推进示范社、示范场规范化建设。镇街和行业部门报送的共计105名辅导员已录入辅导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2023年邹城市共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央资金项目(供销实施部分)共计2.1万亩,210万元,主要涉及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农业农村局会同供销部门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就土地托管服务项目内容、方式、市场价格、当前农民需要的托管服务环节及服务薄弱环节等进行调研座谈,明确托管服务项目的内容、要求等。统一调配新型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割机、拖拉机、植保无人机等全生产过程的机械为邹城市大束镇山西头村、傅家堂村、梭庄村、赵东村800余小农户提供12600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周边大农户提供8400亩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

五是打造“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推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2023年,为全面推进我市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举措,根据济宁市级文件要求,邹城市研究制定了《邹城市开展“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邹农字〔2023〕35号),开展了第一批“济时雨”农服组织推荐工作。经济宁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联合研究审定,邹城市共9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选首批济宁市“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名单。2024年4月,第二批“济时雨”农服组织推荐,邹城市又有1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选,现在合计20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指导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工作力度,健全支持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提升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整体素质,引导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