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2357P/2024-13315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6-1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关于压煤村庄搬迁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7 发布日期:2024-06-1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尊敬的靳家皓代表、各位附议代表:

诸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压煤村庄搬迁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涉及我局部门职责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总前提,统筹农村建设规划和压煤村庄搬迁规划衔接,通过‘增减挂钩’政策解决搬迁安置区建设用地指标”。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全力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指导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镇政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学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要求,有序指导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进行规划编制,更好地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召开2024年度村庄规划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面分析研判各镇2024年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拟用地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情况,一对一提出规划编制建议。2023年以来,指导各镇完成34个村庄规划,有力推动我市乡村空间规划体系。

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压煤搬迁工作,结合避险搬迁、危房改造等,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争取使用上级指标予以土地要素保障,在上级指标不足的情况下,结合“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合村并点、新农村改造等方式,增加土地指标挖潜保障能力。自增减挂钩开展以来,共批复72个增减挂钩项目,涉及13个镇,总拆旧区面积9000余亩,复垦耕地面积8500余亩,批复安置区总面积1700余亩(其中涉及压煤太平镇三鲍社区、中心镇富东花园等多个压煤村庄搬迁,安置群众1700余户)。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了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达到了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相关镇和压煤企业,对于符合增减挂钩条件和要求的压煤搬迁村庄,配合相关镇、村积极申报增减挂钩项目立项,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安置和增减挂钩工作合理有序开展。

感谢各位代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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