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307F/2024-11943 | 分 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张敏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全市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年度考核评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所提出的关于对全市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年度考核
评级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效能和监管合力。市住建局2023研究制定了《邹城市住宅物业服务评星定级考评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进行印发,今年2月1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对住宅小区和物业企业分别实行量化考评,分级评定,其中住宅小区考评主要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包含业主评议(每半年一次,占比40%),社区考评(每月开展一次,占比30%),街道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占比30%),住宅小区考评成绩按得分多少进行星级评定,其中对于评为二星级的实行重点监管,评定为一星级的小区书面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物业主管部门提出监督建议,镇街指导组织按照业主大会表决机制依法启动业主大会对是否解聘物业企业进行表决。对物业企业的考评主要有市住建局(占比30%)、公安局(20%)、综合执法局(20%)、市场监管局(15%)、消防救援大队(15%),根据部门职责每半年对物业企业开展一次,按照考评得分确定物业企业的等级标准,评为A级的采取激励措施(信用评价加分、减少检查频次、评先树优),评为D级的采取惩戒措施(信用扣分、提醒约谈、增加检查频次等),同时,在检查考评中,坚持问题导向,考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交办单,限时整改。今年以来,各街道社区通过考评,现场发现问题1007处,现场整改问题463处,限期整改544处,督促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下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邹城市住宅物业服务评星定级考评办法》的工作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定级、住宅小区开展考评定星,并将考评结果在网上公示,物业企业考评成绩进计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激励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服务水平。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
签发人:张 华
联系人:谢吉见
联系电话:0537-53126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