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004/2024-14356 分        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6-20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在邹城两孟景区复建子张祠的提案(邹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0 发布日期:2024-06-20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87提案的答复

 

孙红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邹城两孟景区复建子张祠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子张祠的基本情况

子张祠又称颛孙子祠,原址位于山东邹城两孟景区与子思祠之间,亚圣路西侧,后在原址建造了为南关居委会办公用房,现为南关社区幼儿园。据《邹县颛孙家谱》记载,子张祠建于元代元贞年间,至明万历四十三年县令胡继先访得遗址以自己的官奉重修。万历四十八年二月上幸太学,释典孔子,孔颜曾孟子孙咸在,上谕:十哲俱圣门高肄,多奉祀无嗣,诚为缺典。敕下该部及各省守土官,凡十哲嫡裔有家谱可凭者,应申解到部,以便兴减继绝,崇祀肄禋。于是颛孙承志携谱呈邹县知县万一豸,即申学薹,转呈到部题请,蒙敕下礼部,建庙塑像,降银三千一十两,始大其规模,并拨以祭田。

据清康熙五十四年《邹县志》载:子张祠于明万历年间重建于邹之南关,旧址原系南关社学,一切建筑如旧。崇祯年间县令黄应祥设祭田于龙河社春秋有司主祀。由此可见子张祠并非一般的家族祠堂,而是明朝政府的礼制建筑。1947214日国民党军轰炸邹县南关,时逢南关大集,空中投下炸弹,子张祠被毁。上世纪五十年代,族人欲重修家祠,后因种种阻力重修未果。

二、重建子张祠的意义

2013年,我市组织历史街区文化遗产与记忆的文脉梳理,联合浙江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针对名胜古迹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子张祠相应情况,许多热心文化学者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子张祠的修复。

重建子张祠意义很大,堂堂乎张也,子张,是对子张其人的高度评价。《邹县新志》颛孙承志携谱呈邹县知县,其后人目前对这一祠堂的重建也十分关心。颛孙家族为此表现出家族的凝聚力,渴望有这样一个记忆场所来表达对祖宗的敬仰。因此这个祠的复建,不仅能扩大政府的影响,同时也能将散落在邹城各处的颛孙家人凝聚起来,让遗产修复起到拨动民心、塑造城市精神的作用。而且全国各地的颛孙后裔,对这一祠的恢复也必然十分认同这能使各地颛孙家人都会把邹城当做故土,这无疑对邹城是一种宣传。从历史街区的空间意义上来说,子张祠能对孟庙起到很好的烘托作用。古人在子张祠的碑文中提到了一圣一贤何其若合符节耶?”,这是对这个子张祠和孟庙景观关系的评价,古人对其意义的定位是极高的,上升到一种礼制的高度。从实际操作与今后使用来看,除了要维持子张祠作为圣门十哲来定位外,也可以让颛孙家族参与进来,起到家族祠堂的作用。另一方面,子张祠原址的位置处在孟府跟古城的这块核心地段,因此,从景区的角度来看,它作为遗产缓冲区的教育意义也很强。

三、在孟庙孟府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复建的有关规定

目前,子张祠原址有现代建筑物,未被登记为邹城市文物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如需复建子张祠,若选址涉及孟庙孟府保护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如需复建子张祠,若选址涉及在孟庙孟府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立足单位职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积极推动子张祠重建事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联络国内外颛孙后裔,具备条件时适时启动重建子张祠。同时,鼓励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爱护名胜古迹的积极性,大力推动社会参与监督,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形成保护监督的社会氛围。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620

签发人:高胜

联系人:赵海存

联系电话: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3235501323552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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