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0915/2024-11468 | 分 类 | 国家、省和市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 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 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有关部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一、 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6月底前,编制并 实施“一张表单",明确各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多个审批事项 共同需要的材料,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次,各审批部门共享使用; 前置环节审批结果可以通过系统推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 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整体压缩50%以上;因故不能线上申报的,提 供线下办理渠道,由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或帮办代办人员录入 申报。
二、 优化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0月底前,组织编制 并推出6个主题流程图,明确各阶段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 限。持续全面清理压减政府审查、技术审查等环节的“隐形时间",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100个工作日,最 短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 建成并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6 月底前,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批要件网上推送、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各阶段并联审批、一次性告知、一链办理、限时完成;实施全流程网 上监管,对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及审批时间节点控制,实行 “黄灯提醒、红灯警告''管理制度。
四、 优化工程竣工验收。10月底前员编制并发布建设工程项 目竣工综合测绘有关技术规则,解决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 量规范不一致问题,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凡企业 提出联合验收申请的,全部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 及建设条件落实等事项的联合验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 备分段竣工规划验收和建设条件落实的可单独验收。取消建筑节 能认可,不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程序。
五、 优化工程图审机制。10月底前,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 字化联审,将消防、人防、技防、防雷和水电气热信等“同步设计、网 上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依法监管”。取 消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总量控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 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增项。
六、 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6月底前,实 行施工图设计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诺提 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要求,将设计完成的施工图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后,即 可用告知承诺书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主管部门委托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设计质量和 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和违反承诺事项依法依 规处理,并纳入信用监管,实施信用惩戒。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 制,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执 业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 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依法承担终身责任。
七、 实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电子化合并办理。6月底 前,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实行“一窗受 理、一张表单、一份清单",受理部门将相关申请材料推送给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结果即时共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时限 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限,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 的,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八、 实行用水用气报装网上办理。6月底前,实现用水用气报 装“网上办"“掌上办供水供气企业通过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总门户、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开通报装等业务办理 模块或入口,实现表格填报、资料上传等功能,实行线上、线下通 办,并提供查询服务,可跟踪进度情况;供水供气企业提供的有偿 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标准等全部公开。
九、优化用水用气报装办理流程。5月起歹水气报装工程涉及 规划、道路挖掘(占用)、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的,由供水 供气企业(施工单位)负责申办,办理部门并联审批,5个工作0内 办结。6月底前,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供水供气企 业开放查询权限,实施数据共享;项目图纸由住建(行政审批)部门 负责共享,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用户只需提交申请表1份材料,项目 图纸暂未实现共享或不方便上传的歹应容缺受理,在现场踏勘时提 交。建设单位缴纳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歹各地按照城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拨付,相关企业负责将预留管线接口敷设 到位。6月底前歹各地全面完成清理在办理水气报装中自行附加 的其他审批要件和手续。
十 "优化获得电力市政服务。住建(城管、行政审批)部门对用 户电力接入工程的道路挖掘(占用)、占用绿地或砍伐树木等行政 审批歹并行操作、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简化房屋交易办理手续。6月底前,实行房屋交易、税 费缴纳、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推行房屋(新建商品 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办理时间不超过0. 5个工作日。 10月底前,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使用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示 范文本歹统一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数据标准。12月底前, 将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接入当地云政务平台歹主动将房屋网签备案 数据与金融、税务、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 业单位共享。5月起,逐步将网签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 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
十二、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对信用评价为AAA、 A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在各建 设进度控制节点分别降低5个、3个百分点。在主体结构封顶控 制节点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 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但不得突破监管额度的30%。
十三、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行为。6月底前,工程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采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任一形 式作为投标保证,任何单位在招标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 限制使用;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利用电子化交易平台 和监管平台,全面实施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电子监管和交易信息 在线汇集、共享、发布,取消纸质文件,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 享。
十四、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审批服务。房地产开发 企业在承揽业务范围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用母公司专业管理 人员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十五、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制度。全面推 行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和质量保证保险,6月底前推行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