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907/2024-12608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经济运行局(经济发展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先进制造业就业支撑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联合开展济宁市先进制造业人力资源要素支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制造强市”首位战略,加强先进制造业常态化服务对接、规模性用工保障、青年就业、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人力资源要素支撑,强力攻坚制造强市建设,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助力全市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先进制造业常态化服务对接支撑行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信息衔接,及时掌握本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情况。依托HR服务专员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定期了解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变化、招聘需求和困难问题,主动宣传推送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持、劳动关系等政策服务举措,鼓励将相关政策服务整合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内容。
(二)先进制造业规模性用工保障支撑行动。每月对外发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计划,邀请规模性用工先进制造业企业参加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针对性开展“直播带岗”活动,为企业用工搭建高效便捷市场对接交流平台。将规模性用工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及时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依托济宁就业人才招聘平台,加强失业信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转业军人等就业群体求职登记信息比对,对服务对象进行精准“画像”,进一步提高人职双向匹配度,推动精准对接服务。在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时,举办先进制造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园区、进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立“圣地金桥”人力资源服务站,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
(三)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支撑行动。组织开展“济燕归巢”、驻济高校“职”通车等系列就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学子进企业、进院所、进展馆、进社区,感受职场氛围、开启职业生涯,沟通实习就业意向,畅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沟通渠道。持续推进济宁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动员先进制造业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具有针对性、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见习等活动,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加强就业见习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权益维护等工作,对见习岗位质量好、见习留用率高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面向重点企业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调查,编制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精准组织“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校园招聘活动,帮助先进制造业企业引进青年人才。
(四)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支撑行动。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与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加强沟通对接,深化校企合作。鼓励支持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面向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开展培训服务。梳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需求,形成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并定期更新,依托技工教育集团、优质社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开展急需紧缺工种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工业“六基”“卡脖子”关键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聘任。
(五)先进制造业专业技术人才支撑行动。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集成电路等领域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不断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实行职称申报“举荐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可按规定举荐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有序扩大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规定组建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方面工作业绩,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不将论文、奖项作为申报职称的唯一限制性条件。
(六)先进制造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支撑行动。加强用工指导,推动先进制造业企业改善用工条件,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打造“企心协商和为贵”企业劳动争议协商化解能力建设工作品牌,推广“1+2+N”协商化解工作体系,指导先进制造企业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提升先进制造企业预防劳动争议能力。编印《企业薪酬管理指导手册》,引导企业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建立体现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聚焦先进制造业集中的高新区、工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生活、文化、娱乐等园区功能,帮助解决职工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诉求,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可感可及程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将先进制造业就业支撑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减负稳岗政策落实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挥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惠企政策直达机制,及时掌握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诉求,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政策直通车”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就业政策,推广“直补快办”模式,精准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按规定实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相关涉企表彰。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重点关注先进制造企业的经营发展、政策落实、用工服务、技能培训、人才支撑、开展见习、吸纳就业等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各县(市、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总结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