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MB2857729J/2024-14506 | 分 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邹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将二类疫苗纳入医保支付和报销范围 将部分二类疫苗纳入免费接种提案(邹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3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8
发布日期:2024-06-28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李新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二类疫苗纳入医保支付和报销范围,将部分二类疫苗纳入免费接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疫苗接种属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由个人自费,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邹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签发人:王冲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511937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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