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4-11978 分        类 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0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份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6 发布日期:2024-06-0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6月份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许先红购物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销售欲鑫牌川香鸡柳为速冻生制品,外包装未标识即食或非即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进行处罚202465日,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经营的欲鑫牌川香鸡柳2包;2. 没收违法所得132.00元;3. 罚款5000.00元;罚没款合计5132.00元。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