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82C/2024-14341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召开后,我局充分认识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意义,局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对办理情况亲自督促落实,明确了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办理情况把关,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门负责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了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发挥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应有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涉及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两个方面。这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议案提案按时办复率100%。
二、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完善唐村镇居家及社区老年照护体系的建议》(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号议案)。由我局养老服务科负责,我局于6月28日与韩艳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回复,代表表示满意,该建议办复情况标记为A,回复情况如下:
近年来,邹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把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摆到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9073”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与格局正逐步成型。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连续两年对42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方案实施适老化改造,2024年,持续为25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依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家庭养老床位160张。联合9个部门印发《关于印发〈邹城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民字〔2023〕25号),组织镇街村居每月以多形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工作。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共为300余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服务。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交通状况、老年人群居住分布等情况,编制《邹城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总体规划》(2022—2035年),整合乡镇敬老院等资源,建立14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人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43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探索利用乡镇敬老院闲置床位,低偿接收农村社会老人入住,建设农村幸福院149处。2024年,计划提升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处,新建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30处,探索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在养老机构长护险工作开展方面,不断提升着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与质量。目前全市共10家养老服务机构申请长护定点,为700余名老年人提供了机构长护服务,机构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比例为65%,居家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比例为70%,通过与医保部门协作配合,推动长护险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探索构建老年人全生命周期护理保障机制。
在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工作开展方面,自2014年起,邹城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程,依托邹城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先后组织22期护理员培训近2000人次,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护理员持证率达90%以上。2024年举办了邹城市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荐的三名赴济参赛选手包揽了一、二、三等奖。
下一步,根据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创新宣传模式、培养专业照护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我们已悉心组织研究,在未来将持续深化政策宣传形式创新,不断加大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畅通人才晋升渠道,不断提升护理人员从业待遇,加大培训频次和力度,联合市卫健部门不断持续拓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与质量,大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非常中肯,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促进我市居家社区老年人照护体系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未来,我们将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工作中继续吸收采纳,全力以赴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为养老服务的提升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还请您一如既往对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关注和监督。
三、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构建农村孤寡、留守老人福利会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由我局养老服务科负责,我局于6月26日向黄尽文委员进行了当面回复,委员表示满意,该建议办复情况标记为A,回复情况如下:
目前,邹城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24万,占人口总数的20%,超出老龄化标准10%,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邹城市紧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难题,直面问题、研究问题、化解问题,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把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摆到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与格局正逐步成型。
针对农村大量留守空巢孤寡老人子女外出、老人无人照顾的现实,于2013年起逐步谋划开展了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模式,坚持“村级主办、免费入住、互助服务、政府扶持”的原则,目前,共建设打造农村幸福院149处,为有需求的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提供了养老的服务场所。
我市农村幸福院分新建小区配套型、富裕村居新建型、闲置场所改造型、公共服务综合型四个类型。新建小区配套型,主要是村庄搬迁、社区改造后形成的规模较大的新型社区,实行互助养老院和居家养老站“站院合一”建设模式;富裕村居新建型,主要是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采取自主建设的方式,新建农村幸福院,满足本村老人养老需求;闲置场所改造型,主要是对经济基础较差的村居,充分盘活利用闲置学校、厂房、村委会办公场所等公共资源,改建农村幸福院;公共服务综合型,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资源,采取租借、社会捐助、合并等形式,配套或改建互助养老院。
通过建设农村幸福院,一是能够使广大的农村空巢孤寡老人能够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空巢、留守等老龄化的问题。二是有效化解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待不住、待不安、心里天天“悬根线”的问题。三是盘活了农村积压闲置资源,将农村废旧的厂房、学校、办公楼等,经过改造或加固进行资源整合,既节约了养老建设成本,又能有效推进政府基本服务的均等化。四是改善了农村养老条件。为广大农村老年人提供了一个以生活居住、文化娱乐、互助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平台,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
此外,为加强对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掌握,充分了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主动把养老服务政策和关心关爱送上门,及时发现和排除居家安全隐患。同时,在全社会弘扬敬老孝老的中华优良传统,提高子女或其他赡(扶)养人守法意识,督促落实赡(扶)养义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氛围。2023年11月15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邹城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邹民字〔2023〕25号),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要求各镇街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探访关爱服务活动,建立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三类人群探访关爱服务台账,实施差异化、针对性探访关爱服务。截至目前,共为全市6万人次老年人开展了探访关爱服务。
您在建议案中提到的构建农村孤寡、留守老人福利会与我市建设的农村幸福院性质大致相同。下一步工作中,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具体建议,市民政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举措,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村幸福院的服务职能,增加多元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擦亮我市“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宜养邹城”的养老服务品牌。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为养老服务的提升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还请您一如既往地对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关注和监督。
(二)《关于推进“以菜换餐”服务开展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由我局养老服务科负责,我局于6月28日向刘凯委员进行了当面回复,委员表示满意,该提案办复情况标记为B,回复情况如下:
为解决留守独居老年人子女外出务工、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自2020年3月起,我市独立建设或依托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形式,共建设幸福食堂33处,幸福食堂的兴建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孤寡、空巢老人用餐难题,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理念。同时,一些街道、社区积极探索将幸福食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惠民等相结合,进一步延伸了服务内涵,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需求,赢得了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广泛赞誉。按照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民〔2023〕75号)及济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落实2024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民函〔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下发了《落实2024年济宁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新增老年助餐服务设施30处,鼓励各镇街将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统一交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大型餐饮企业采取连锁化、市场化运营方式,通过集中采购、统一加工、分散配送等,降低运营成本,形成规模效应。
下一步工作中,根据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以菜换餐”服务模式,市民政局将积极进行探索推广,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方协调,探索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幸福食堂助老”项目,各镇街动员辖区内企业进行定向捐赠,由市慈善总会返还到镇街,各镇街制定管理使用办法,用于保障辖区内幸福食堂正常运营;鼓励各社区、村庄充分利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发动本社区、村爱心人士进行捐款捐物,由社区、村集体负责接收,用于补充本社区、村幸福食堂日常运营,捐款捐物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并与党员志愿服务、村民信用积分等挂钩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扶持,为老年人切实提供便利的就餐条件。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为养老服务的提升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还请您一如既往地对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关注和监督。
(三)《关于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三位一体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由我局养老服务科负责,我局于6月24日向刘首东委员进行了当面回复,委员表示满意,该提案办复情况标记为A,回复情况如下:
近年来,邹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把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摆到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9073”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与格局正逐步成型。
一是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连续两年对42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方案实施适老化改造,2024年,持续为25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依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家庭养老床位160张。联合9个部门印发《关于印发〈邹城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民字〔2023〕25 号),组织镇街村居每月以多形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工作。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共为300余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服务。
二是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交通状况、老年人群居住分布等情况,编制《邹城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总体规划 》(2022—2035年),整合乡镇敬老院等资源,建立14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人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43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探索利用乡镇敬老院闲置床位,低偿接收农村社会老人入住,建设农村幸福院149处。2024年,计划提升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处,新建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30处,探索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充分发挥民营养老机构机制灵活的优势,引导其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13家民营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服务,其余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对口合作协议,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对口合作协议,全部实现医养结合。全市公办养老机构16处,已实施公办民营的14处,占比88%。依托爱人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仁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我市养老机构,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分别获得省、市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荣誉。举办首届邹城市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荐3名护理人员参加济宁市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分别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024年,持续计划培训500人次护理员,不断提升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率,打造高素质、本土化、专业化、年轻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依托四星级等级要求的邹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具备医养集合功能的县级敬老院,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设置护理型床位220张,占比100%。2023年,邹城市社会福利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供给体系不够协调、产业发展不够充分等问题非常中肯,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促进我市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未来,我们将在发展社区居家机构、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工作中继续吸收采纳,全力以赴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为养老服务的提升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还请您一如既往对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关注和监督。
(四)《关于发挥孟子文化优势,打造邹鲁慈善事业发展新高地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由我局慈善事业科负责,我局于6月27日向孟宪新委员进行了当面回复,委员表示满意,该提案办复情况标记为A,回复情况如下:
近年来,市慈善总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响“慈润邹鲁·善行万家”品牌、开展慈善文化“六进”行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聚焦拓展募捐渠道、创新救助项目、提升公信力“三个重点”,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全力扩大社会参与,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有效凝聚起全社会崇德向善力量,较好地发挥了慈善事业在扶弱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贡献了慈善力量。在2023年9月16日民政部举办的《慈善法》修订和慈善政策研讨座谈会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市区代表参加会议,并作典型发言向民政部张春生副部长等领导汇报了我市慈善工作开展情况、孟子慈善思想及中华优秀慈善传统文化传承等相关工作情况,得到了部领导的点赞。
2024年5月8日至9日,2024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在我市隆重举行,这已是我市连续十八年举办母亲文化节,此次文化节与以往不同是,诸多慈善和孝善元素融入其中,通过特色鲜明的慈善公益和孝善文化活动,吸引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其中,母亲文化节的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增强。母亲文化节期间,由市民政局、文旅局、慈善总会、孟子文化研究会等联合筹备,在邹城博物馆举行了2024孟子故里(山东邹城)母亲文化节暨首届孝善主题文化艺术展。2023年12月,邹城孟子文化研究会在邹城市慈善总会首批设立了100万元的孟母孟子慈善基金,成立邹城市孟母孟子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公益慈善救助和孟学文化研究活动,此次艺术展也是邹城市孟母孟子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力推的重要活动,得到了海内外孟氏宗亲及国内众多知名书画家的大力支持,他们以笔墨为媒,挥毫泼墨,将儒家文化、孝善文化、邹鲁风物完美呈现,为观众带来了一场视觉与心灵的盛宴。“片纸能写孝善意,一笔可画慈母情。”本次艺术展汇集了孟氏宗亲及社会各界慈善家、书画家的200余幅作品展出,为传承孟子慈善思想、弘扬孝善文化,推动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大慈善文化传播力度。积极宣传慈善,搭建好社会公众了解慈善、参与慈善、监督慈善的服务窗口。优化提升慈善专版专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提高慈善宣传成效。全面加强慈善公益传播中心建设,更好发挥抖音、B站、西瓜视频等新媒体手段与平台在慈善文化宣传中的优势作用,增强慈善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扎实做好“中华慈善日”“国际义工日”有关工作,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开展慈善法规宣传,进行网络募捐等多种形式,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法律遵从,让现代慈善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持续推进慈善文化“六进”行动。以开展慈善助学、创设慈善微基金、征文比赛等为抓手,引导青少年崇德向善实践,促进慈善日益融入家庭生活。继续选树表扬一批慈善捐赠典型和慈善义工典型,积极争取开展首届“邹鲁慈善奖”评选表彰,形成鲜明的导向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积极性。立足我市传统文化优势,争取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慈善联合会和省慈善总会、济宁市慈善总会支持,通过推进慈善理论研究,探索设立慈善文化研究培训基地,举办“邹鲁慈善论坛”等方式,深入抓好慈善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弘扬。
三是进一步加快慈善服务品牌塑造。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按照社会需要、义工能为的原则,大力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学雷锋日、国际义工日、重阳节、助残日等时间节点,策划组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主题服务活动。巩固发展镇街、村居慈善工作站等慈善空间,为开展义工服务、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开辟新的阵地。以培育专业性、技术性服务团队为抓手,打造富有影响力的慈善文化服务品牌。
(五)《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中老年文化事业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由我局老龄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我局于6月27日向李宁委员进行了当面回复,委员表示满意,该提案办复情况标记为A,回复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到老龄事业发展全过程。在文化养老方面,扎实推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格局,在全市形成了覆盖城乡、持续均等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满足中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求。
一是加快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公共文化阵地,在城区,建成了人民广场、文化广场、体育广场(体育中心)、泰合广场、铁山公园、铁西公园、唐王湖公园和护驾山植物园等公共场所,供全民健身娱乐;建成的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均为国家一级馆;16个镇街均建有综合文化站(图书馆、文化馆分馆),614个村居建成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孟子学堂、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公共文化场所。同时,在城市社区设立了20个“孟子书房”示范点,镇村设立了10个“乡村书房”示范点,打造了3处省级标准化智慧化“城乡书房”,为老年人提供了便利的阅读服务圈。严格落实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政策,完善硬件建设,规范服务内容、明确开放时间,切实提升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效能。
二是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我市依托“孟子乡音·振兴乡村”村歌计划、“两节一晚”“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幸福文化快线”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结合传统佳节,积极组织老年广场舞队伍、合唱团队伍等老年文体队伍,开展了“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冬春文化惠民季系列线上线下文化活动、“四季村晚”“母亲节中国范过节仪式”“粽叶飘香·母爱绵长”——端午节主题文化活动、七一建党节、“庆中秋 迎国庆”“邻里互助美 敬老幸福餐”、九九重阳节等主题文艺汇演、公益培训、国学传承、阅读推广、非遗体验等各类老年人喜闻乐见,又能积极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连年举办老年人广场舞、大合唱等各类展演。先后举办了“引领新风尚·欢跃新时代”广场舞展演177场次、“礼赞二十大·启航新征程”群众合唱展演23 场次。同时,持续实施了“孟子乡音”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今年开展公益电影放映7089场次、文化惠民送戏下乡3656场次、戏曲进校园130场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既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展示、交流才艺的平台,又满足了老年人品质文化生活需求,大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全面开展“智慧助老”行动。面对智能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智能电器等进入千家万户,老年人由于学历、身体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生活中深受困扰。为此,我们广泛发动全市青年志愿者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扫码支付、扫码出行、电子就医、预约挂号等生活便利化技能,帮助老年人尽可能地适应智能生活。在各重点行业服务场所,普遍设立了“老年人绿色通道”“敬老专窗”等,帮助老年人做好电子缴费、识别等工作,让老年人出入无忧。
四是加大老年维权宣传教育力度。先后印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邹城市老年人防诈骗手册》《老年人健康保健及防诈骗知识手册》5余万册,印制《邹城市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海报》及挂图10余万张,发放到镇街、村居,不断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防诈骗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公安部门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保健品、药品、非法集资等诈骗老年人行为,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保驾护航。
邹城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