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非遗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2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邹城市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经过传承人自查、保护单位评估等程序,对邹城市市省级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
参加评估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5人,建议优秀等次1人,建议合格等次4人(见附表)。现将评估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凡对评估建议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电子邮件以邮件日期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9号407(南)
邮政编码: 273500
联系电话:0537-3235521
电子邮箱:zcwlwhysk@163.com
附件
邹城市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2023年度评估建议结果 | |||
序号 | 传承人姓名 | 代表性项目名称 | 评估建议等次 |
1 | 丁庆华 | 邹城平派鼓吹乐 | 合格 |
2 | 孙化洋 | 邹城平派鼓吹乐 | 合格 |
3 | 王长军 | 阴阳板 | 合格 |
4 | 张玉平 | 软弓京胡 | 优秀 |
5 | 周长来 | 火虎 | 合格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