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夏日购物季惠民消费券活动规则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5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邹城市夏日购物季惠民消费券活动规则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工作部署,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开展邹城市夏日购物季惠民消费券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邹城市夏日购物季惠民消费券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6 日至8月4日

三、活动方式

消费券发放以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为平台,在邹城市范围内消费的消费者可以在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使用。

四、消费券面额

消费券分3种,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50元,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个发券周期每个面值消费券可分别领取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五、投放计划

分别于7月26日和7月27日上午9:00通过“慧济生活”APP限额投放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至8月4日23:59。


六、领取方式及查询


消费券发放以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为平台,消费者扫码下载“慧济生活”APP,下载后请进行注册并绑卡。注册后打开“慧济生活”APP-“我的”—“银行卡”—“添加银行卡”(支持多家银行储蓄卡绑定支付)”。

注册登录后,定位“邹城”,进入“慧济生活”APP首页“惠民消费券-邹城市消费券-邹城市夏日购物季惠民零售消费券专区领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取成功后,可通过“慧济生活”APP-“我的”-“优惠券”查看。点击“优惠券”-“去使用”可查看适用商家,适用商家根据商家报名入驻情况确定。

七、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消费时使用“慧济生活”APP买单方式核销。

2.消费券使用范围:报名参与邹城市夏日购物季惠民零售消费券活动的餐饮、零售商家使用,可在“慧济生活”APP适用商户名单中查询。

3.用户参与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5.本次活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增、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6.消费券可在商家优惠基础上叠加使用。

7.用户需在济宁市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慧济生活”APP左上角地域设置为济宁市。

八、咨询电话

济宁银行技术咨询电话:0537-5258868;

邹城市商务局政策咨询电话:0537-5233909。




邹城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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