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4-12531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7-25
文        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城市2024年汛期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7-25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汛期,强降雨会造成养殖池塘水位急剧上升,严重时会导致池塘围栏、池埂损坏甚至坍塌;大量雨水进入池塘,会造成养殖水体浑浊、溶解氧偏低,导致水产养殖动物产生应激反应,影响摄食和生长,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存活造成严重威胁。做好汛期的水产养殖管理和技术指导,对于保障夏季水产养殖生产安全和水产品稳产保供至关重要。

一、汛前准备

1.关注汛情信息。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信息,掌握大雨暴雨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降雨量和持续时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加固养殖设施。池塘养殖,要注意水位变化,必要时采取加高堤坝等措施,防止洪水漫堤造成损失;网箱养殖,可采取加固固定绳索和网箱框架等措施,防止洪水冲击造成网箱被冲走或冲垮。

3.做好设备检修。做好养殖场区排水系统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通畅。检修维护增氧机、投饵机、水泵、发电机及用电线路等设备,确保汛期正常运转。

4.做好储备物资。提前储备必要的配合饲料、消毒剂、颗粒氧、抗菌药物、调水用品等物资,准备应急电源、抽水泵等设备。

二、汛中管理

5.做到安全生产。洪水到来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尽可能将仓库货物转移至安全的地方,谨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抢险救灾时,特别要注意人身安全,人员要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生产中不进行危险操作,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撤离。

6.减少或停止投喂。暴雨期间可适当减少投喂量或停喂,在配合饲料中适量添加维生素 C 、复合维生素、免疫多糖等免疫增强剂,增强机体抗逆能力。

三、汛后应对

7.检修养殖设施。尽快修复被毁坏的增氧机、投饵机、网具等渔业生产设施。抢修养殖区内道路、电力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正常供电。损失轻微的养殖区,要加固修复养殖设施、池塘堤坝等;毁坏严重的养殖区,可以修复的池塘要

及时设置拦网以减少逃逸;无法修复的池塘要将达到上市规格的水产养殖动物及时捕捞销售,不够上市规格的水产养殖动物转移到安全池塘暂养;被淹没的池塘,开挖泄洪沟渠及时排出洪水,水位回落后,抓紧抢修养殖设施,为补放苗种做准备。

8.加强水质管理。洪涝后养殖水体因流入大量泥沙、有机质和其他杂物,水体浑浊,透明度低。尽快组织灾后清淤、水体消毒,及时排除污染物。检查水源和进排水口,及时清除养殖场漂浮垃圾和杂草,保障水源质量,保持进排水通畅。

9.注重水体增氧。洪涝后,采取机械增氧、化学增氧等措施加强增氧。有增氧机和微孔增氧设备要及时开机增氧,适当延长增氧机运转时间,开机时间一般选在夜间或凌晨。加大池水上下层交换力度,防止池水分层。严重缺氧时还可投化学增氧剂应急。

10.及时补放苗种。灾后苗种补放根据当地养殖特点及苗种存量情况灵活选择品种。在苗种补放过程中,要注意水产品苗种的质量问题,把好苗种的种质关和补放技术关。

11.加强疫病防控。坚持早晚巡塘,观察水质变化及养殖动物的摄食、体色、有无浮头、发病等现象,做到勤观察、细分析,对疫病进行有效的监测,对疫情进行及时的预警预报,防控疫病的暴发与流行。按照《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SC/T7015-2022)及时打捞处理死亡水产养殖动物,打捞死鱼的工具、器皿、人员要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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