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550A/2024-14456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6-2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商务局对“关于加强全市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整治的议案”的议案(邹城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1 发布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孙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全市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整治的议案》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已关注到当前邹城市道路交通中充斥电瓶三轮、四轮车各类违规现象,交警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此开展各项行动。我局依照自身职能,从未在汽车促消费活动中允许“老头乐”无需上牌的电动系列车参与活动,所推广车辆均为合规合法的燃油及新能源品牌车。2023年我市成功招引山东格林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落地建设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并于2024年正式开展业务,可实现上门回收,但目前针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对市民无强制性要求必须通过商务批准备案的合规企业进行报废作业,市民可通过新车销售企业用旧车抵价购置新车,或卖予销售企业回收。

邹城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1日   

签发人:杨丰慧

联系人:朱服合

联系电话:13563749853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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