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4-12328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鑫诚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山东拓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结构性金属制品、电力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鑫诚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香城镇临菏路166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6-370883-04-01-842374。本项目租赁现有车间1座。项目以外购聚乙烯、钛白粉、其他色粉、滑石粉、助剂等为原料,经投料、混合、密炼、熔融挤出、水冷、拉条、切断造粒、筛选包装等工序,年产高性能化改性料、颗粒状色母料、颗粒状其他功能料等塑料制品2800吨。 | 一、投料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密炼、熔融挤出(含检验吹膜挤出)和风冷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过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包装袋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筛选及检验时的不合格品和塑料膜、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
2 | 山东拓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结构性金属制品、电力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济宁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拓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结构性金属制品、电力机械设备生产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市青岛保税港区济宁(邹城)功能区内(香城镇东外环路西、临菏路北)。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04-370883-04-01-646934。项目以外购型材、中板、薄板、焊丝、水性漆等为原料,经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组装、喷漆、烘干等工序,生产新型电力机械设备、新型阀门系列产品、新型输送机械设备、新型结构性金属制品。 | 一、切割、焊接、打磨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涂工序全部设置在喷漆房内,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办公楼1.5m(P3)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下脚料、焊渣、袋式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滤纸、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喷淋废液、漆渣参照危废管理,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