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4-14512 | 分 类 | 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简明问答】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4年清洁煤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发布日期:2024-08-22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问:该项工作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对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进行了系统部署,对新时代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邹城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散煤治理工作规范推广清洁煤使用,减少散煤燃烧对气环境的污染,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从而制定了《邹城市2024年清洁煤推广工作方案》。
问:该项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由政府主导明确补贴政策及各项工作实施主体,各镇街加大对清洁煤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积极购买和使用清洁煤,严格按照优质无烟煤块质量标准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有序推进完成清洁煤推广计划1153吨。
问:今年的补贴政策标准是什么?
答:对于每吨清洁煤,提供650元的价格补助及70元的推广费用,这两项补贴依据2024年各镇街实际推广的清洁煤数量来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划拨。
问:开展这项工作的保障措施有什么?
由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对清洁煤推广工作进行系统性规划与指导,各镇街需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激发居民对清洁煤的购买与使用热情。所涉执法部门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清洁煤推广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标准。整体工作的开展情况由各镇街做好全周期式记录与保存。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4年清洁煤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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