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3275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8-30
文        号 邹政字〔2024〕39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唐村镇东郭庄村等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浏览次数:

唐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邹城市唐村镇东郭庄村等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唐政呈〔2024〕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唐村镇东郭庄村等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东郭庄村、葛家村、田家村、王炉村等四村村域范围。村庄定位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完善配套设施为抓手,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将其打造为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文明有序、社会保障健全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你镇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相关内容,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原则,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字〔2024〕39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唐村镇东郭庄村等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docx

【PDF版】邹政字〔2024〕39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唐村镇东郭庄村等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