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4-13279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文 号 | 邹政字〔2024〕40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大束镇三合新村、洪洼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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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邹城市大束镇三合新村、洪洼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邹大政呈〔2024〕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大束镇三合新村、洪洼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三合新村、洪洼村村域范围。村庄定位文旅先行、绿色生态、健康颐养为特色的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你镇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相关内容,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原则,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
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字〔2024〕40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大束镇三合新村、洪洼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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