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4-12357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8-05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孔子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0吨高端生态白酒智能酿造项目、邹城峄啤啤酒有限公司峄山系列精酿啤酒全自动无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5 发布日期:2024-08-0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孔子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0吨高端生态白酒智能酿造项目、邹城峄啤啤酒有限公司峄山系列精酿啤酒全自动无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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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孔子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0吨高端生态白酒智能酿造项目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孔子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0吨高端生态白酒智能酿造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市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邹城市经济开发区兴业路619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5-370883-04-01-696224。项目租赁现有车间,新上窖池、甑锅、天然气锅炉等,配套建设办公、仓储、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项目以外购高粱、小麦、玉米、稻壳、酒曲等为原料,经配料、泡粮、初蒸、拌曲、拌稻壳、发酵、蒸馏、过滤、灌装等工序,年产浓酱兼香型白酒160吨。

一、项目出窖、蒸馏、摊晾等工序等产生的废气、扔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米高P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较少,盖封,定期喷洒除臭剂,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酒糟及滤渣暂存于酿造车间内东侧,日产日清,废气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限值。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为10m3/d,采用“格栅沉淀+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发酵黄水回用于窖池养护。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及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废酒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扔糟及滤渣外售做饲料;窖泥循环利用;污水站污泥、废反渗透膜、酒过滤工序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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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峄啤啤酒有限公司峄山系列精酿啤酒全自动无菌生产线建设项目

山东兰亭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邹城峄啤啤酒有限公司峄山系列精酿啤酒全自动无菌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峄山镇104国道东民营经济创业园区南侧(3#车间),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1-370883-04-01-303497。项目租赁生产车间1座,配套建设相应环保、办公、供水、供电、锅炉等设施。项目以外购麦芽、啤酒花、酵母、纯果汁、二氧化碳等为原料,经投料、粉碎、糖化、过滤、煮沸、沉淀、冷却、发酵、离心、灌装、杀菌扥等工序生产精酿啤酒。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精酿啤酒480吨、各类果啤20吨的生产规模。

一、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12374-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与啤酒瓶、桶、易拉罐清洗废水,CIP系统设备清洗废水,杀菌废水,化验室器材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洗气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暂存于污水收集池,由罐车拉运至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补充碳源。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其他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布袋,糖化杂质,麦糟,热凝固物,废酵母,发酵杂质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试剂瓶,废机油,废机油桶,片碱废包装材料,化验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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