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石墙镇党委及所辖30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8月6日—2024年11月20日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关键少数和主要矛盾,坚持人民立场和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和依规依纪依法,坚持贯通协调和压实工作责任,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巡察监督: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1.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一看被巡察镇党委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二看是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是否及时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济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扛起“走在前,开新局”的光荣使命。三看是否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看是否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五看学习贯彻中是否存在不敬畏、不在乎、装样子,重痕迹、轻效果,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六看是否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不对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品头论足、说三道四,不在群众中发表不当言论。
2.重点了解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一看被巡察镇党委是否准确把握所肩负的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二看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是否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及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淘汰落后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三看乡村振兴方面,是否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聚焦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统筹抓好“五大振兴”。四看加强基层治理方面,是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看推进“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双招双引”成效是否明显,营商环境是否持续优化。六看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方面,是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3.重点了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一看被巡察镇党委是否担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看是否守好“一排底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棚房”、私搭乱建等农地非农化乱象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三看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是否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四看是否把落实保密工作政治责任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抓好重点领域区域、重要部位岗位、关键环节细节的保密工作。
对村巡察,一是重点了解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看村党组织是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三农”、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重点了解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情况。看是否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否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否加快培育村(社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推动村可持续发展。三是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情况。看是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是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是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是否有效防范化解村债务,是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四是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宗教场所、人员、活动管理,是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工作。五是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情况。看是否从严抓好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是否严格落实低保政策,是否严格落实上级各类惠民政策。六是重点了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看是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否存在宗族恶势力、村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村集体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制造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监督
1.重点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一看被巡察镇党委是否准确把握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看党委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没有对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实,管班子、带队伍不严,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看是否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四看是否主动接受监督,及时主动邀请市级分管领导列席参加被巡察镇党委会议,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工作。
2.重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一看是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有没有信访量居高不下、顶风违纪屡禁不止、重点领域问题反映强烈等问题。二看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是否带头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旗帜鲜明同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科级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规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租赁、购买、占用农村宅基地、耕地等建豪宅问题。三看是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没有滥用职权、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四看是否坚持亲清政商关系,有没有官商勾结、亲清不分,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
3.重点了解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一看镇纪检监察组织是否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按照职责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村级党组织的监督。二看是否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处置问题线索。三看是否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四看是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氛围。
4.重点了解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一看是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挥表率作用。二看党委政绩观是否存在偏差,有没有弄虚作假、粉饰政绩问题;有没有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统计造假等问题。三看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强化政治担当,有没有对工作不上心、不用劲,应付交差、懒惰懈怠,责任层层下移等问题。四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5.重点了解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一看是否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有没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冷,激化群众矛盾等问题。二看是否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弄虚作假。是否在具体落实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时不担当、不作为,办事拖沓敷衍,导致群众应当享受的政策迟迟不落实等。
6.重点了解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一看是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二看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三看是否严格执行村账镇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力度,避免集体财产流失,降低廉政风险。
对村巡察,一是重点了解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廉洁用权情况。看是否规范实施低保救助,是否规范开展筹资筹劳、规范收取费用。二是重点了解农村“三资”管理、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看是否规范村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村(社区)资产、资源管理。三是重点了解切实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情况。看是否真正转变工作作风,村干部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是重点了解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情况。看是否坚持人民立场,是否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小型水利、道路桥梁、文体设施等项目建设,是否扎实推进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医疗水平改善、消防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否扎实推进农村住房改善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监督
1.重点了解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一看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有没有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主要负责同志“大包全揽”或过度放权等问题;有没有班子成员对本镇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等问题。二看是否严格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
2.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一看是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没有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二看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没有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三看是否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有没有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四看是否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纪律要求,从严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有没有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等问题。
3.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一看是否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看是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有没有党管干部原则丧失,选人用人不讲规矩等问题。三看是否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没有“三超两乱”,制定“土政策”,“吃空饷”、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干部档案造假、年龄造假、学历镀金,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裸官”等问题。
对村巡察,一是重点了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看是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是否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二是重点了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看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否规范发展党员,是否严格党员管理。三是重点了解强化基层治理情况。看是否健全完善村(社区)治理体系,村(居)民委员会是否运行规范,是否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重视法治宣传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四是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情况。看是否认真遵守换届纪律,是否严格履行选举程序,有没有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篡改选举结果等问题。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监督
1.看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一看镇村党组织是否从政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委是否全程配合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自觉担起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二看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是否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两委”成员认真检查、主动认账,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看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一看镇村党组织是否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定期督导调度,持续跟踪督办。二看是否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石墙镇巡察期间,通过电话、信件、接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反映。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接访地点和信件邮寄地址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859522830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2@163.com
意见箱设置位置:石墙镇政府院内西小楼一楼门厅处、石墙镇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楼梯旁、石墙镇教办门口、石墙镇派出所西墙、石墙镇卫生院住院楼北门旁、各村村务公开栏附近
巡察组接访地点:石墙镇政府主楼四楼1409房间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市委1号楼286房间(市委第二巡察组)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石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