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4-12424 分        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0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邹城市德利华棉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8 发布日期:2024-08-0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公示时间

邹城市监处罚〔2024〕412号


邹城市德利华棉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2024年5月23日我局收到社情民意咨询工单(工单编号:ZC2024052200528)反映邹城市德利华棉业有限公司长期未经营,已因连续多年未年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工单内容对邹城市德利华棉业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粮所院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住所内未见到邹城市德利华棉业有限公司相关牌匾。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因被列入异常名录届满3年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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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3708*****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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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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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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