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2024-09-01 信息来源:邹城市委党校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中共邹城市委党校  栾美娇


城与乡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形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融合”二字,体现了城乡互融互促、差距逐步缩小的过程。会议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个体制机制之一着重强调,既明确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更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与方向。近年来,邹城市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山东省首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开创了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未来,应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要素资源双向流动,推动城乡互促共荣。城乡是一对分工有别但又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有机整体,唯有打破农村资源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才能为乡村振兴开山凿路,为邹城繁荣发展蓄势聚能。首先要聚焦于“人”,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下遗留的制度藩篱,实现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尤其要为投身乡村的各类人才提供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营造便捷、现代化的生活工作条件,缓解乡村的“人才之渴”。其次要解决“地”和“钱”的问题,尊重市场规律,赋予乡村资源与城市资源同等权益,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同地同价同权”,确保农村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于农村发展,城市与乡村才能持续互动,共生共荣。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破解城乡融合发展难题,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取向落到实处。一方面要补上历史欠账,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另一方面要继续激发农业农村的内生动力,通过产业政策支持,做强做大食用菌、草莓等特色种植业,深化农旅融合,让乡村的每寸土地都产生价值,改变农村被辐射、被输血的命运,激发“三农”活力,推动城乡携手并进。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当前,邹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7.22%,这其中数以万计的进城农民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既要保障他们在工作的城市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公共服务和权益,更要确保他们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各项权益稳定持续,让他们在城“干得安心”,离城“回得放心”。同时,在城乡融合发展中,还要确保农村土地的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土地使用性质不因社会资本的进入而随意改变,让乡村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和“动力源”。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到2029年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只有五年多时间。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要突出示范引领、持续放大优势,通过抓样板、兴产业、促增收,努力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展现新作为书写好城乡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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