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园欺凌,张律师说“不”
发布日期:2024-09-05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近期,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市司法局特邀山东胜途律师事务所张洪铭律师为全市中小学生带来了一堂校园防欺凌公开课。


防欺凌公开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法治意识的养成至关重要。张律师以“青少年刑事犯罪认识与预防”为主题,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特点,通过有关校园欺凌的具体案件对青少年犯罪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讲解。


第一部分:什么是青少年犯罪

张律师从基础概念出发,详细解释了什么是青少年犯罪。他指出,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一般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特殊情况可以追诉至12周岁)。从民法和刑法两个角度详细解释了青少年犯罪与我们的关系。


第二部分:青少年犯罪特点与类型

接着,张律师深入探讨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类型。他提到,青少年犯罪往往具有团伙性、突发性、盲目性等特点,而类型则包括从属性犯罪、团伙性犯罪、报复性犯罪、冲动型犯罪、无知型犯罪等。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张律师让听众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


第三部分: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张律师指出,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不足、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等,都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张律师呼吁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氛围。


第四部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随后,张律师重点讲解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他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建议,包括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改善学校教育环境等。此外,张律师还强调了社会各界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责任和作用,呼吁大家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五部分:遇到不法侵害时该怎么做

最后,张律师针对青少年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该怎么做进行了详细的指导。他提醒青少年要保持冷静、机智应对,及时寻求帮助并报警。同时,张律师也强调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鼓励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影响其正常生活,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同时,情节严重的还会让欺凌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对欺凌者的家庭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只有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的发生,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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