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邹劳人仲案字〔2024〕第947号平圆诉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济宁邹城分公司裁决书
发布日期:2025-01-13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济宁邹城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平圆申请与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济宁邹城分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邹劳人仲案字〔2024〕第947号),已进行裁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
邹劳人仲案字〔2024〕第947号平圆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裁决内容如下:
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缺席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劳动报酬6362.07元。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邹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537-5213823,地址: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209劳动仲裁办公室。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邹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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