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邹城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5

邹政字〔2024〕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第六批邹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7处)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好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

附件:第六批邹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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