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5-00151 | 分 类 | 决策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
随着邹城市住宅产业的不断发展,物业服务质量对于居民生活品质的影响日益显著。为了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邹城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邹城住宅物业服务评星定级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该考评办法实施一段时间后,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后评估,以了解其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当前,全市城市社区内物业服务企业79家,服务小区166个,物业服务业总体发展向好。同时,物业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形象差、服务不达标,缺乏先进的管理机制和优质的服务能力,群众意见大,投诉多。政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急需建立健全有效的物业服务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充分保护小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台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评星定级考评办法是实际工作的需要。
3.评估过程(评估方案制定、调查研究论证等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考评办法》的实施效果,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引导、促进和保障我市物业发展,响应司法局号召,我局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评估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评估工作,确定评估参与人员,包括住建局、街道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物业企业负责人。评估人员就《考评办法》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效果、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展开探讨。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我局严格遵照上级指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开展编制报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规划成果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完成部门会签、专家评审等程序,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于2024年2月1日印发实施。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考评办法》起草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认真采纳专家论证意见,按照司法局、专家、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成印发实施。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考评办法》自2024年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市坚持社区月考评、街道季考评、部门半年考评,在“考评中促提升”。2024年我市物业类投诉较2023年较少减少3251件,正面反映了我市物业服务得到了有效提升。
4.存在的问题
暂无存在问题。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经全体评估人员认定,《考评办法》与上位法无冲突,未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情况;未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主要评估行政机关的权力责任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措施必要、可行、适当,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效果、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评估。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