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307F/2025-00108 | 分 类 | 保障性住房分配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保障类别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9
发布日期:2025-01-0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有:温田小区1-7-402室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高德莲,身份证号:370825********002X。原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经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审核认定,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保障人口1人。根据《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邹政办发〔2015〕3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将其保障类别由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整为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其租金计算方式自公示结果生效之日始按照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计算。
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1日,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结果将于公示期结束次日始生效。
监督电话:0537-5299366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查看方式: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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