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局所123聚能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2-1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三化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司法所工作力量薄弱,职能承接不全等问题,构建职责清晰、指挥灵活、行动迅速、协同作战、工作有力的运行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局所123聚能联动”(以下简称“聚能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科级干部、机关科室帮包联系司法所工作机制,制定聚能联动事项清单,统筹系统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教育帮扶等资源,形成全局“一盘棋”。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重点帮助解决司法所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业务交叉职责不明晰、基层“小马拉大车”等问题,为司法所纾困解难,松绑减负,赋能增效。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项帮包机制。安排9名科级以上干部、10个业务科室(中心)分别帮包16个基层司法所。实行一对一呼应联动,对司法所重点工作诉求,第一时间回应,积极沟通对接,尽快帮助解决。对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和开展的重要活动,指导司法所落地落实。

(二)制定两张事项清单。一是《“聚能联动”事项清单》。由司法所上报日常工作或群众诉求中常见的难点、堵点,镇街层面无法统筹,需要局机关及时给予人员支持或政策指导的事项,由相关科室结合工作薄弱环节梳理补充,集体研究后形成事项清单,适时动态调整。二是《司法所问题诉求申请单》。司法所有工作需求时,应当填写申请单,报局综合科,由综合科审定是否属于联动事项范围,并转发帮包领导。遇特殊情况,可以先将问题以电话方式申请,后续补单。

(三)成立三支“聚能联动”团队。一是走访帮扶联动队。主要负责协助司法所在特殊情况下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调查评估、重点走访等工作。二是法律服务联动队。主要负责协助司法所开展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法律问题咨询等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联动队。主要负责协助司法所对辖区内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联动队成员由局机关有行政执法证或法律资格证的人员组成,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队长。

三、工作要求

(一)同频共振。帮包科级干部要高度重视聚能联动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努力为司法所和职能科室办实事、解难题。在接到司法所问题诉求后,要第一时间给予回应,需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的,及时协调沟通。需要提供业务指导或人员支持的,及时联系相关业务科室或联动团队队长。

(二)同向发力。认真梳理《“聚能联动”联动事项清单》,集中力量干大事,对常规性、一般性工作,一般不纳入联动事项范围。需要联动团队人员支持的,由队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联动团队队员要识大体、顾大局,科学统筹安排好本科室工作与联动工作,认真负责协助司法所共同完成相关任务。

(三)同步前行。帮包科级干部原则上每月对司法所开展工作指导不少于2次(不限形式),每季度进行实地走访不少于1次,了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提供政策指导等。政治处负责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业务培训、轮岗锻炼等活动,增强科室、司法所之间的协调配合、业务交流。

(四)同比评价。局综合科负责“聚能联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接收并派发《司法所问题诉求申请单》;每季度汇总一次司法所问题诉求情况及问题解决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帮包科级干部、联动团队在“聚能联动”工作中作用发挥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科室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邹城市司法局     

2025年2月5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