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华丰工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邹城市土山铁矿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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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10号)要求,邹城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及看庄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现场核查。济宁华丰工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邹城市土山铁矿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6年注销,现场符合《山东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要求,实施销号,现予以公告。销号后,由所属企业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看庄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销号后的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使用和接受安全监管,如用作其他用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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