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660184175P/2025-00758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如下:
曹 勇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葛 伟 党组成员、市园林养护中心主任:主持园林养护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怀玉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代表派驻机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秦显军 党组成员、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主任:主持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城乡人居环境、垃圾分类、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兆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人事、财务、政务公开、档案、后勤、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年度综合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重大事项、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宣传、舆情、社会动员、精神文明、移风易俗、文明单位创建、群众满意度、应急防汛、大气污染、市容管理、门前五包、餐饮油烟烧烤污染综合治理、社会生活噪声治理、重大活动市容维护、创城、镇驻地环境提升、法制、流程再造、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减灾、食品安全,牵头组织实施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市政管理、房地产、建筑业、殡葬管理、人防、粮食流通等领域相关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分管综合科、法制科、市容科、执法监察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违法建设、危房改造、外立面提升、道路开挖监管、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建筑领域噪声治理,牵头组织实施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市容秩序、绿化、市容环卫、渣土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城乡规划、市政管理、房地产、建筑业、殡葬管理、人防、粮食流通等领域行政执法及行政强制;分管建设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宫同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民意“5”来听、统一战线、驻村和干部联户、精准扶贫、纪检、老干部、妇联、计划生育、团委、工会、残联、扫黑除恶、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提案办理、新旧动能转换、对上争取、招商引资、地名普查、信访、安保维稳、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武装、双拥、三个平台、日常督查考核、网络安全;分管党建办、监督检查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培文 二级主办:协助孙兆鹏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洪波 三级主办:协助孙兆鹏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成虎 三级主办:协助宫同庆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清芳 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勇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勇 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宫同庆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伟 副科级干部: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勇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综合执法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其他局领导干部做好各自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信访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局领导工作AB角补位制度。曹勇同志与孙兆鹏同志,王勇同志与宫同庆同志分别结为AB角,如其中一位局领导外出、休假,由结对的另一位领导同志进行及时补位并代为处理日常工作。
中共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