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1处水上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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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邹城市辖区水路交通管理,规范船舶航行秩序,预防水上交通事故,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新增1处水上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水上非现场执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抓拍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方面的违法行为。
二、水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监控设备点位 | 经度 | 纬度 |
邹城市辖区白马河航道运河物流邹西报道站趸船处 | 经度 东经:116°48'0" | 纬度 北纬 35°15'29" |
三、公示期限: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3日。
公示期满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请广大水路交通船舶船员参与者自觉遵守水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航行。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监控设施技术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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