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承接为邹城市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切实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现征集承接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印章刻制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印章刻制单位接受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为在邹城市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不含分支机构,以下同)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

二、印章刻制单位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市场主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申请人承诺自接到企业印章刻制信息后2小时内完成印章备案和刻制并交付给企业手中或由申请人承担邮费邮寄给企业;

3.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的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材质为橡塑激光。

4.申请人应严格落实质量标准,保证印制质量,应符合公安部 GA241.9-2000 中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印章外观:整洁、光滑,无裂痕,无明显划痕。印章章面:章面平整,文字、数字大小均匀,排列整齐,字体规范,印文清晰,边框,文字、图形无缺损和麻点,印章编码印文清晰),凡发现交付印章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要求的将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自愿签订并遵守服务协议,遵守印章刻制相关法律法规和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的管理制度,服从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三、合作方式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征集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到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条件的刻章单位均可在工作日随时申报。

2.地址及咨询电话: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537-5223755。

本公告解释权归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有。如遇政策调整,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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