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009 分        类 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2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份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7 发布日期:2025-02-2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2月份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凫山街道天泰幼儿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

本局于202495日对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的自消毒餐碗、自消毒餐盘进行监督抽检,样品中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本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4117日对其作出了警告行政处罚(邹城市监处罚〔2024633号)。20241113日,本局再次对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碗)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检样品中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属于经警告拒不改正。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同时,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6000.00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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