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美、步允嵩诉山东航萌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邹劳人仲案字〔2023〕第787号)裁决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0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航萌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光美、步允嵩将你单位山东航萌商贸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参加仲裁的支付工亡待遇争议一案(邹劳人仲案字〔2023〕第787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缺席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丧葬补助金39798,共计:988038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2209室(太平东路2666号)

电话:0537-5213823



邹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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