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文书予以公告---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史春胜)
发布日期:2025-03-10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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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703
史春胜依据(2024)鲁0812执682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前来我处办理坐落于邹城市民泰路957号不动产登记转移手续,因该处鲁(2021)邹城市不动产权第003521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0537-5356789
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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