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邹城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精心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著作,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 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年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计4次。二是持续开展法治培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制定《邹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及《2024年度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全局18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同时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就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开展专题授课。2024年,我局共计230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
(二)强化依法行政,加大行业整治力度。一是加强执法监管,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2024年以来,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计1333起,其中简易程序共计66起,普通程序共计1267起。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文字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集体议定处理结果。二是突出重点执法,深化区域联合执法。积极开展非法营运治理行动,全年开展黄河流域客运市场集中执法、出租(网约)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旅游客运行业联合整治等行动共计15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坚持24小时驻站执法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全年开展“百吨王”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超限超载“百日攻坚”等行动共计26次,累计检查货运车辆共计4.8万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共计827辆次,卸载货物共计4.73 万吨。三是优化执法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我局打造的公路治超“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被确定为“邹城市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自窗口设立以来,办理超限超载违法案件778件,累计节省从业人员业务办理时间约3000余小时、少跑2.02万公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咨询46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40余起;较去年同期相比,全市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下降35.1%;“司机之家”便民服务场所服务大货车司机600余人次。
(三)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印发《邹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着力推进行业管理由“管行为”向“管信用”转型提升。2024年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共计10次,部门内部抽查共计7次,同时对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281家企业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35名执法人员信息及时进行更新。二是积极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共计5次,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海南章峨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参谋助手作用,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四)压实普法责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4 年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邹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路政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35次,在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医院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张贴海报共计250余幅、悬挂条幅共计60余条、发放宣传单共计1.1万份、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咨询共计220余人次,利用城乡公交及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共计700余小时。同时,深入辖区230余家重点交通工程项目、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客货运企业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式普法,做到“执法先送法”。今年,我局制作的“以案释法”微视频,以“拒乘黑车 平安出行”的案例进行生动普法,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我局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要求和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宣传缺乏互动性,普法宣传效果不够,普法宣传活动多采用“灌输式”宣传模式,过于强调单向输出,导致群众被动接受,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把握还不够透彻,尤其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存在运用不娴熟的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安排部署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成立以王晓东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同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2024年度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和清理制度,严格落实《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名,今年以来,对1979-2023年以来15个政府文件按照评估要求反复评估审核,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二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邹城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邹城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决策过程记录和责任倒查机制》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凡涉及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行业政策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同时,充分发了法律顾问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有效避免决策风险。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以组织建设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结合执法力量下沉工作,高标准打造6个乡镇执法中队,建成并启用9处非现场执法监控系统,形成了覆盖国省道、辐射县乡道、兼顾重要货源点的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网络,全市公路超限超载率下降到0.1%以下。二是以素质提升为重点,锻造文明规范执法队伍。制定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 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覆盖率100%。三是以作风改进为抓手,实现阳光柔性执法。把作风建设作为做好综合执法工作的关键着力点,全力推动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先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次、常态化教育引导20余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6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2期。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邹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同时,结合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在汽车站、火车站、城乡公交转运枢纽、港口码头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加大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宣传。二是抓好“全员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知识竞赛、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行业稳定。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加强与法律顾问的协作配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调解文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四、2025年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资深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授课,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专业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积极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跨部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短视频等作品,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