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现对邹城市城郭河流域(城前镇段)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一期)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城郭河流域(城前镇段)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总投资:1209.81万元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体采用“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艺,对工程区进行生态修复,提高湿地水质净化能力,削减污染负荷,有效保障城郭河水环境、水生态安全。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生态基底修复调整及植物种植平台构建、乔灌草植物缓冲带修复、水生植物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治理总长度约6.29km,总占地面积约811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 凯
联系电话:15653730703
三、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0531-85870047
电子邮箱:4781881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及论证、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本项目周围受影响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ntf2YD
_RDJvD9YxPjaOUQ?pwd=8cwf 提取码: 8cwf,亦可前往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查询。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特此公示。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