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惠工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5-04-1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开展“惠工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孟子故里 法润邹城”为主题,广泛征集体现邹城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推进法治邹城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至8月。

三、作品门类:

本次征集的法治文化作品分为法治文艺作品、法治文化实物、法治微视频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1.法治文艺作品类

歌曲、舞蹈、曲艺、相声、小品、戏曲、情景剧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以视频形式报送。

2.法治文化实物类

富有创意和法治文化内涵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漆器、烙画、剪纸、刺绣、柳编、草编、印染、制陶、面塑、木雕、皮雕、石刻等。

3.法治微视频类

作品可以为动漫、微视频两种形式。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四、作品要求:

♦政治性。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

♦艺术性。风格新颖,形式简明,创意独特,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能够从视觉效果和作品内涵上生动、直观、形象地展现邹城法治文化魅力,凸显邹城地方人文底蕴,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传播性。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使用AI制图,为群众喜闻乐见、便于接纳,适合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宣传,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宣传推广。

五、评选程序:

1.活动启动(4月上旬)。面向社会广泛发动,印发通知,明确活动要求。
2.作品申报(4月上旬至5月上旬)。收集作品,主办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筛选。
3.集中评审(5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优秀作品。
4.发布结果(5月下旬)。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5.宣传展播(6月至8月)。举办法治文物巡回实物展;通过邹城市融媒体、“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举办线上展。
六、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共设置一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300元(奖金均包含税金和版权费);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联系及报送方式:

请于5月11日前将活动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cspfb@163.com,实物作品请报送至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司法局)1105室。

联系电话:52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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