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5-01377 分        类 执法岗位责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4-2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5-04-23 发布日期:2025-04-23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渔政科

渔业执法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科

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畜牧兽医科

对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畜产品、动物诊疗等进行执法检查,违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依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制定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涉农领域执法工作;负责涉农领域举报、投诉案件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监督指导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负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

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审验、考核和核发牌证;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驶或者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违章行为;负责统计农机事故和处理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围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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