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148 | 分 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3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清明节假期将至,随着气温回暖,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意识,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01食品采购“稳心”守则
1.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食品。
2.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需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避免购买在露天或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
4.不随意采摘和食用山上的野菜、野果、野蘑菇,不采购不食用野生动物以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02家庭备餐“安心”指南
1.处理生食与熟食需使用不同刀具、案板及容器,避免交叉感染。
2.生食果蔬需彻底清洗,肉类、蛋类及水产品不建议生吃或半生吃。
3.四季豆、鲜黄花菜等蔬菜需烧熟煮透,避免皂苷、秋水仙碱等毒素引发食物中毒。
03食物存储“省心”窍门
1.春季微生物繁殖活跃,食品易腐败变质,即使外观无明显变化,久存食物仍可能滋生细菌或霉菌。
2.开封后的食品应尽快食用,剩饭剩菜需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3.若食物出现异味、黏腻或霉斑,务必丢弃。
04外出就餐“放心”要诀
1.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环境整洁的餐饮经营商家就餐,避免在街头路边无证摊点就餐。
2.平衡膳食,保持注意食物多样性,多吃蔬菜、奶类、大豆和杂粮,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控糖限酒,不暴饮暴食。
3.使用公筷公勺,倡导文明用餐,拒绝餐饮浪费。
05节令美食“舒心”吃法
1.清明前后有食用青团的习惯,青团是以糯米粉和艾草为主料,经煮制去涩、揉制面团、包入甜或咸馅料、蒸或煎定型等工序制成的食品,老人、小孩以及消化功能不佳的人群食用要适量,儿童要在成人监护下食用,谨防噎食。
2.对某些食物过敏的消费者,购买时需查看标签上的配料表和致敏物质提示,选择合适的品种,防止致敏物质摄入。
在消费过程中,请妥善保留好消费凭证,若遇到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或商家违规经营等情况,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